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出台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6-03-27来源:山东省菏泽市审计局作者:程念兵点击:39为加强和规范全县内部审计工作,增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近日,经县委审计委员会研究同意,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出台《郓城县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3月31日起施行。
《办法》共7章41条,围绕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和人员管理、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办法》坚持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聚焦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明确内部审计的功能定位、权限职责、工作程序等,对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水平、保障内部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县委审计办将加大宣传阐释力度,推动《办法》落实见效,促进内部审计在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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