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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审计局坚持“五个结合”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红安县审计局作者:邵其松点击:498

今年来,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审计局统整合审计资源,以政府性资金审计为主线,围绕领导干部履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决策权、管理权和执行权的审计,坚持“五个结合”,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一是坚持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把“上审下”财政决算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把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审计实施中,将两个项目有机结合,统筹查证,各有侧重,审计成果互为补充、相互支撑。明确界定行政责任与经济责任,分别出具审计报告,送达不同对象。

二是坚持审计全覆盖与党政同责相结合。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摸清审计对象底数,逐步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健全完善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制度,精心编制本年度项目计划,重点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实行任中审计。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扩大制度约束的覆盖面,推进应审尽审、凡审必严。

三是坚持审计内容与监督权力落实责任相结合。密切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资金、资产、资源的运行过程,把握“三权一廉”审计内容,即经济决策权、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监督权和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积极探索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审计。以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为核心,正确运用“三个区分”审计定性判断新标准,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误、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等事项。

四是坚持审计整改与跟踪问效相结合。切实明确责任主体,制订出台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及时将审计成果以专报要情等形式上报县委政府,为县委决策和加强干部监管当好参谋,对问题整改不力或走过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失责必问,以问促改。

五是坚持群众举报线索与审计查实相结合。对群众举报线索属于经济责任范围的审计予以查实,畅通信访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点、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等方式,拓宽线索来源,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反馈,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重点查处扶贫领域、惠农补贴、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行政执法和司法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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