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政府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力度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唐山市审计局作者:佚名点击:462近日,河北省唐山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大对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导工作力度,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通知》指出,严肃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各级各部门的法定责任,各被审计单位要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专门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整改工作领导机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对不按期报告、不如实报告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追责问责。
《通知》强调,被审计单位要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立审计整改对账销号机制,制订整改方案,逐项逐条进行整改。务必做到整改“高标准、严要求、求实效”,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按时保质保量整改到位。同时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通过现场督导、当面约谈等方式实行全程督导整改。
《通知》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既要认真整改,又要分析原因,以整改为契机,针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认真研究分析,通过加强管理、整章建制等方式,消除问题产生的隐患,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再发生,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通知》强调,市审计局负责对各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总,明确专人加强与整改单位的沟通联系,督促被审计单位每月向市审计局报送一次整改进度,并按规定时限报送包括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结合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等整改结果报告,督促各被审计单位按时限和标准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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