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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对领导干部量化考核出实拳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浙江省审计厅作者:蒋卓霞点击:456

近年来,浙江省嵊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规定》,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落到了实处。通过对领导干部实施量化记实监督管理,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嵊州市委组织部出台的《嵊州市领导干部量化记实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采用按监督管理内容量化扣分的形式进行,需要审计部门提供的是:对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财经纪律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履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经济责任年度报告书的、审计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共计3分。对领导干部结合其他部门的扣分情况,一年内扣分达到15分或两年累计达到20分、三年累计达到30分的领导干部,作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按照《嵊州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作出职务调整。这项措施,有力的推动了经责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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