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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无锡市审计局作者:庄严点击:520

根据江苏省无锡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基层减负年”的工作措施》的要求,无锡市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明确具体措施,确保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减少发文数量,确保发至市县区审计局文件减少30%-50%。该局严格“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减少30%-50%”的约束性指标要求,做到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缺乏具体意见和措施、操作性不强的文件一律不发;能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处理的事项一律不发。对市委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除有明确规定的外,只由相关承办处室提出工作措施或实施方案,不再层层转发。

提高发文质量,压缩文件篇幅。进一步改进文风,提高文件的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确保文件字数不超过3000字,页数不超过6页;向市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呈报的综合报告篇幅控制在5000字以内,呈报的专项报告、审计要情等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其他工作情况汇报以简报、信息形式报送,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内。

控制会议数量,提高会议实效。将每年8月确定为“无会月”。无锡审计系统全市性的审计工作会议每年只召开1次,会议规模不超过150人。此外,针对创新举措之一的“依靠行政力量,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将报无锡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核准后,在市人大的领导和监督下,联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等部门召开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推进会1次。

完善考核办法,统筹全市审计机关督促检查。根据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办法以及省审计厅对设区市综合考核办法,制订出台对市(县)区审计局的督促检查办法,督促检查工作每年底组织1次,其他时间段不再对各市(县)区审计局组织开展单项或综合性考核。

落实“三项机制”,深化容错纠错在审计工作中的运用。根据无锡市审计局《关于在审计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把容错纠错范围从原来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到财政审计、税收审计、部门预算审计、政策跟踪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全部审计项目,运用辩证方法,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容纠并举,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错误的性质和影响,按程序给予容错免责,做到见人见事,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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