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审计思路
发布时间:2022-03-22来源:湖北省荆州市审计局作者:洪帆点击:551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20年7月9日,农业农村部编制了《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今后一段时间,乡村振兴审计将成为审计机关的重点工作。笔者结合实践,就开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审计应把握的重点谈谈自己的想法,供同仁参考交流。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一是规划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发文情况。重点关注当地政府是否按照中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具体内容编制本地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发展目标、重点任务;规划是否落实到具体项目;规划是否经人大常委会通过后发给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二是规划及实施方案的推进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当地政府是否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成效纳入党委和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是否按照产业发展的具体要求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是否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指挥部,并建立协作机制,落实配套政策;关注乡镇政府是否按照方案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二、乡村产业发展资金和项目的审计范畴
目前掌握的情况反映,乡村产业发展资金主要包括:一是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增补资金)及各市县二级地方政府安排的产业发展资金。这部分资金又分为各地方政府近年纳入扶贫统筹的产业发展资金;近年未纳入扶贫统筹,由发改(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后扶资金)、农业、民宗等部门安排的产业发展资金。二是社会帮扶资金,包括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人的帮扶及捐赠资金等,比如中央企业定点扶贫、东西部协作、“616”工程对口支援等。上述资金及安排的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均应纳入审计范畴。
三、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和扶贫统筹产业资金的衔接
乡村振兴与扶贫工作有机衔接,由于乡村振兴审计工作刚刚起步,审计中涉及的资金、项目和政策尚不全面,而脱贫攻坚的审计经验和做法已臻于完善;所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审计和扶贫统筹产业资金审计的衔接很重要。乡村振兴和扶贫统筹产业资金的共同点是覆盖面广,资金和项目涉及省、市、县、乡、村各个层级,直至田间地头、农民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等;不同点是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更多,扶贫统筹产业资金的扶贫帮扶要求更高。这就需要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审计中,充分借鉴脱贫攻坚的审计经验和做法。产业发展项目审计的基本原理都是核实项目的真实性、效益性,通过查看项目档案、现场勘查、入户调查等审计程序,根据项目内容的不同特性,采取有效的审计方法,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绩效目标进行审计评判。
四、种养殖产业发展项目的审计
(一)新建、改扩建产业基地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发展项目)。抓住项目实施方案、验收报告、资金支付三个重要事项,核实项目是否按时完成,并发挥目标效益。一是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是否齐备,是否进行公示。二是是否按要求完成招投标及竣工决算审计。三是基地权属是否清晰明了,分清村集体、农户、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权属,村集体产权是否记入固定资产账。四是农业设施土地是否占用基本农田、是否办理调规手续;核实项目土地的流转合同、租赁协议,查看租金的支付是否真实。五是农业机械、生产资料、苗木、牲畜家禽采购合同协议,关注规格、产地、价格(与中标价关联)、送货方式、签订时间(与招投标关联)、甲方乙方(是否业主、中标人)及委托书等。六是生产资料、苗木及牲畜家禽种苗采购项目类,重点关注受益人是村集体、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还是农户,核查受益人是否将农业部门、林业部门集中采购免费发放的生产资料、苗木、水产品及牲畜家禽种苗纳入基地建设成本。关注其验收环节验收程序是否齐全,采购品种验收清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合格率等必须清晰完整;生产资料、苗木及牲畜家禽种苗需要产地检疫证明、合格证;查看村集体、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农户签字盖手印领取清单。七是有帮扶目标的项目,需要核实真实受益人与贫困户利益联结关系,保障扶贫资金扶持贫困户脱贫效益。八是查看产业基地验收合格后是否正常生产经营,项目是否发挥效益。九是项目专账是否规范,项目成本是否真实,是否将其他项目已经建成的内容纳入该项目建设成本;相关建设内容的合同协议是否齐全;项目资金是否按合同、按进度支付到合同约定的对公账户,是否扣留质保金,资金支付手续是否齐全。十是牲畜家禽养殖项目环保措施是否达标。
(二)产业奖补项目。一是奖补到户项目,根据奖补方案、奖补到户明细清单、银行“一卡通”支付流水等资料,采取大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法,核实项目实施的真实性。二是先建后补项目。可以参照上述新建、改扩建产业基地项目的审计思路。
五、经营性资产产业发展项目的审计
经营性资产产业发展项目主要用于扶持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特色产业发展。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以产业发展资金全额投入建成经营性资产或者直接购买经营性资产(包括加工厂房、冷藏库、扶贫车间、农业机械、商业门面等),再通过租赁或股份合作的方式,投入到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或贫困户按投入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租金或分红。这种项目可以参考上述新建基地的审计思路,重点关注合同协议的签订及执行,租金或分红是否按时到账。二是以直接融资的方式将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到农业经营主体,约定融资期限,村集体或贫困户按投入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利息或分红。重点关注合同协议的签订及执行,租金或分红是否按时到账,投入的产业发展资金到期是否收回,是否存在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不善导致资金损失的风险。三是将产业发展资金作为担保金,按一定比例放大贷款规模,为农业经营主体向银行贷款担保,村集体或贫困户按银行贷款额或者担保金投入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利息或分红。重点关注合同协议的签订及执行,利息或分红是否按时到账,担保贷款是否及时还本付息,投入的担保金到期是否收回,是否因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不善导致担保金发生代偿,以及农业经营主体不能及时还本付息、担保金发生代偿后的处理情况。四是以产业发展资金为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重点关注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正常生产经营,在一定区域内发挥产业带动作用。关注贷款额是否真实、同期贷款贴息是否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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