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内部审计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5-06-23来源:山东省德州市审计局作者:姚媛 张德治点击:12近年来,随着公共服务需求层次的提高,政府购买服务领域规模不断扩大,购买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也在不断显现。内部审计在规范政府购买服务中发挥着强管理、防风险、促发展的积极作用。本文通过探讨内部审计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审计的优势,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
一、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内部审计的优势
(一)有利于资金的合理配置。内部审计对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一方面可以削减聘请社会审计机构所需费用,另一方面能够在政府购买服务的各个环节开展全过程审计,将审计关口前移,从而及时察觉并防范可能出现的资金浪费和不合理支出,并借助有效的监督和建议,对资金进行合理配置,达到“过紧日子”的要求。
(二)有利于风险的源头控制。内部审计人员更加了解本单位业务流程,专业特点等,更熟悉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编制及决策实施情况,能立足部门实际及专业视角,从源头上辨别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是否涉及自身履职范围,有效避免出现将部门内部职责进行变相购买服务的情况,从而推动“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政府购买服务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问题边界不清。内部审计人员在秉持着怀疑态度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时,需要找到合理地指出问题的角度,同时需要明确的法律法规条文来支撑,否则问题难以在取证单上定性。但在政府购买服务中,一些问题的边界较为模糊,可能并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2020年3月财政部颁布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虽然已在宏观层面为内部审计提供较为完备的依据,但在各部门实际的政府购买服务审计中,仍存在部分界定不清晰的问题。例如,对于第三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判断标准可能不够明确,导致在审计过程中难以准确界定问题的性质和程度。
(二)内审力量较薄弱。一方面,内审人员缺乏系统全面的审计知识和技能,对现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方面的知识储备不够,导致提出的审计建议质量不高。另一方面,内审机构独立性存在固有缺陷。许多单位将内部审计机构合并到纪检或财务部门,未配备专职内审人员,在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审计时,存在职责交叉与自我稽核的情况。同时,在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审计时,不免与本部门领导或采购科室存在利益冲突,审计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难以得到保障。
(三)审计成果运用不足。审计成果运用仍是内部审计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部分单位对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的重视不足,对于查出问题的整改意识不强,相关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审计成果难以转化为实际的规范和改进效果。例如,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存在服务质量不达标,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往往能够采纳加强内部管理的审计建议,而涉及对第三方服务具体执行情况进行实质性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审计建议,难以执行到位。
三、政府购买服务内部审计工作的优化策略
(一)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政府购买服务内部审计工作改进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各个环节,涵盖需求确定、供应商选定、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等政府采购流程的各方面。同时,应组织专业人员结合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政府购买服务问题定性指南,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明确的依据,降低问题定性的难度。
(二)增强内部审计力量。首先,要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培训与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以丰富知识储备。同时,培养内审人员运用技术进行审计的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进行监控和预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提升管理效能。其次,要合理设置内审机构,赋予内部审计部门足够的权限和资源,以确保独立性。最后,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范审计流程,以保障审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审计成果运用。首先,在部门内部应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提高全体人员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为内部审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其次,内部审计人员要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定期对审计成果进行细致的总结和深入地分析,积极推动审计成果转化为优化内部治理效能,从而不断提升政府服务的整体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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