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审计局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出台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28来源:湖北省孝感市审计局作者:段海燕 杨梦婷点击:661为进一步加强纪委监委与审计的协作配合,促进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近日,湖北省孝感市纪委监委与市审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市纪委监委机关与市审计局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
办法明确,要建立年度计划通报制度。每年初,市纪委监委机关要将年度部署安排和监督重点、协作需求书面通报给市审计局。市审计局在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要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意见建议,充分考虑市纪委监委年度监督重点、协作需求,正式计划确定后及时抄送市纪委监委机关。
办法要求,要完善问题线索研判、会商、移送机制。市审计局要加强审计事项移送的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审计事项移送管理办法。对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线索需提前会商的,要由市审计局法制与审理科与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接,组织本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参与会商,提出是否移送的意见建议。审计事项移送书连同相关证据材料,要经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签发后,移送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办理。
办法明确,要加强和规范审计成果运用反馈工作。市纪委监委机关对市审计局移送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和审计成果运用情况,应定期向市审计局书面反馈。对移送的问题线索,要由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汇总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每半年向市审计局反馈一次;对审计成果运用情况,要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每年向市审计局反馈一次。
办法要求,要加强审计专项协作配合工作。市纪委监委机关在开展监督检查、整治治理、查办案件等工作中,发现某一领域或部门的突出问题,需要开展专项审计或提供相关资料的,要由承办部门层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以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名义向市审计局发函商请协助配合。市审计局对市纪委监委机关的协助配合事项,应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及时予以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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