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出台巡审“三共六互”联动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2-07-18来源:浙江省审计厅作者:黄德培点击:526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委巡察办与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宁波市江北区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对巡审工作的计划、实施和机制落实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强化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作配合。
合理制定“巡审联动”计划。《意见》要求,区委巡察办和区审计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在制定巡察计划和年度审计计划时充分沟通对接,双方可在巡审联动机制下选择合适项目实施巡审同步开展,及时交换信息及问题线索,提高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质效。
合力推进“巡审联动”实施。《意见》明确,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结合实际采取巡审同步、先审后巡、先巡后审的模式开展监督,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巡察和审计项目开展前期,双方互通有无,就对重点问题及其他工作建议充分交流;项目中期,视情召开工作碰头会,部分事项可根据工作需要一同实施,提高监督效能;项目后期,建立巡审结果通报机制,互相通报发现问题情况。
合心落实“巡审联动”机制。《意见》强调,加强组织保障,区委巡察办和区审计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联系,由区委巡察办牵头组织召开“巡审联动”联席会议,定期研究沟通解决有关问题。严明纪律规矩,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对相互提供的工作资料均按原有密级进行管理,并在巡察或审计结束后密封存档。注重完善提升,积极探索“巡审联动”的新方式新方法,及时研究解决“巡审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通过建章立制固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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