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孝昌:修订完善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8-24来源: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审计局作者:肖继林点击:569近日,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政府积极采纳投资审计意见和建议,召开相关单位专题讨论会议,研究修订出台《孝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概算等方面对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行为提出明确要求,为财政、审计和住建等部门强化投资项目监管提供根本遵循。此《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该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办法》明确,各相关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的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对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项目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监督,对5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进行评审;审计部门负责承担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和决算审计,并对未经审计机关直接审计的投资项目进行抽审。
《办法》强调,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程序。对单项工程变更造价增减在100万元以上或在中标合同价10%以上的,由建设部门提请县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由常务副县长签批;对单项工程变更造价增减在100万元以下或在中标合同价10%以下的,由建设部门报县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如果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审计、财政部门不办理工程结算审计或评审。
《办法》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各司其职主动担当作为。对项目建设意见建议进行审查,列出项目清单报审后纳入投资项目滚动储备库;强化投资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价、合同价等内容环节监管,投资概算原则上不得超过可研报告估算的10%,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凡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查处,严肃问责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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