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审计推动政府出台市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24来源: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作者:卓瑞丽 王玉金点击:418近日,江苏省徐州市政府正式颁布了《徐州市市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土地储备计划、实施、管护、开发、供应及资金等工作环节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实现了土地储备“全流程”管理机制。
2021年,徐州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10年以来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发现政府置换或收回的3宗281.16亩土地未纳入政府土地资产管理。对此,审计提出应将收回后的土地纳入政府资产管理,建立和完善职能部门间联动监管机制,防止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出现脱节和缺失。上报的审计信息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在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市政府出台了上述《办法》。
《办法》规定,将依法收回、收购、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已办理农用地转用等5种类型土地纳入土地储备范围,明确3种情形的土地不得入库。同时从管护方式、前期开发内容与临时利用方式等方面,明确了储备土地的管护、开发和供应管理。《办法》还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追究方面,进一步强化土地储备运行协作机制,提升政府对储备土地资产的统一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效提高政府对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提升市区储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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