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规范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10来源:甘肃省经责管理处民乐县审计局作者:周子皓 杨 祥点击:374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甘肃省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计划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深入推进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体系建设。
《计划管理办法》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按照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要求,据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以及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结合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及义务等因素,将审计对象分为A、B、C、D四种类型,针对不同类型的审计对象,采取直接实施、统筹组织、委托授权、离任交接等不同方式进行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责任。
《计划管理办法》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原则,以任中审计为主,结合实际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对A、B类审计对象任中审计力度。统筹资源、量力而审,采取融合审、系统审和“1+N”等方式,做好与资环、政策执行、预算决算及其他专项审计项目的统筹衔接,合理安排审计项目,避免重复审计、多头审计、交叉审计,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科学化水平。
《计划管理办法》落实全厅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筛选、会商研究、计划制定、审核审批等程序和要求,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加强审计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同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指导监督,做到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同向发力。
供 稿:经责管理处 周子皓 民乐县审计局 杨 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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