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压实主体责任开展村级审计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蒙城县审计局作者:韦勇点击:574为加强对村级主要负责人的审计监督,近日,由蒙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蒙城县委组织部、蒙城县监察局、蒙城县审计局、蒙城县财政局联合下发《蒙城县2017年度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核算、民生工程、涉农资金和村级经济管理水平,压实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
蒙城县把2017年度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作为解决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的抓手,对审计的对象、范围、内容、时间安排等进行了具体的安排,今年要完成全县93个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市、县要求,从审计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入手,按照“反腐、改革、法治、发展”总布局,积极主动发挥作用;对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线索,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深化改革、探寻创新中出现的一般性不规范行为和工作失误,要从提高规范的角度,及时予以提示提醒,促进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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