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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审计局严控“三公”经费卓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丰县审计局作者:王玲玲点击:58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近期,长丰县审计局认真组织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自查工作。在“三公”经费管理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目标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各项规定,并把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作为2016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确保完成“三公”经费控制目标任务。

二是实行报批制度。坚持节约简朴,严禁奢侈浪费。对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维修等支出精打细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并实行事前呈批制度,严格申报审批程序,明确支出范围和标准,尽量降低费用。

三是实行公开透明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经费的预算、决算和绩效考评情况,接受纪委、监察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是严格公务卡结算。按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要求和强制结算目录规定,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公车运行及维护费等及1000元以下零星购买支出,必须按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相关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

通过各个环节的管理和控制,“三公”经费管理取得良好效果,2016年“三公”累计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41.99%,即节约了资金,又发展了业务,并在协调和密切各方关系上取得了可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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