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内审工作再传捷报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长丰县审计局作者:李权点击:614近年来,长丰县从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入手,全面推进审计监督工作覆盖,内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并
再获殊荣,3月28日,长丰县下塘镇荣获合肥市“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称号,另有两名同志分别荣获合肥市“内部审计标兵”和“内部审计领军人物”荣誉称号。
长丰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把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作为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力手段,作为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重要组成部分,较好地发挥了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基础性和源头性作用。一是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长丰县政府2014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的意见》,要求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单位,管理使用社会公共资金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县国有企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具有一定从业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二是统一下达内部审计计划。年初将内部审计计划纳入到全县审计项目计划中,由县政府批转到各部门单位执行,并将审计结果报县审计局。三是建立内部审计全覆盖机制。对乡镇、区和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有下属单位的县直部门及单位要求五年内对所属单位轮审一遍,其他单位每年对本单位财政财务资金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一次,同时要求对内管干部任期内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四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年末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对未完成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部门单位进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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