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出台制度 构建政府投资审计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滁州市南谯区审计局作者:孔 云 欧琳琳 点击:610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南谯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政府投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切实防范政府投资浪费和腐败行为发生,南谯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滁州市政府相关制度规定,修订出台了《南谯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结)算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南谯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及相关操作规程,为今后全面加强南谯区政府投资管理,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实现政府投资监督管理全覆盖,提供了制度保障。
《两个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职责、审计监督范围、审计监督内容、审计监督程序和方式等;对相关单位的权力和义务等都做出了更加明晰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职责;对建设单位需要提报的决(结)算资料、提报时限以及如何配合审计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对资料交接、核对记录、工作底稿等审计业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同时明确了出具审计成果文件的时限;对聘用协审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工程价款决结算审计的职责分工、项目分配、费用核算等进行了细化,促进工程价款决结算审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在操作规程中强化对协审机构的监督审核,并规定对建设项目从前期的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动态跟踪审计,主要从合同条款的审查、合同管理、隐蔽工程的跟踪与验收、材料与设备的选购与定价、工程变更的审核、暂定金额的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支付等方面实施跟踪,做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记录,存好影像资料,坚决做到现场监督到位,严格把关,不留丝毫监督盲点,保证项目建设全程的真实、合法、客观、公正。《两个办法》的出台对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并将大力提升南谯区审计局对政府投资审计的质量,有效防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风险,遏制腐败行为发生,提升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实效,最大限度地节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促进政府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不断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积极推动南谯经济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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