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审计局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备案制度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宿松县审计局作者:吴德明 彭菲点击:573为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切实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管理,实行投资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宿松县审计局完善对总投资100万元以下的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备案制度。
按照制度规定,参与价款结算审核的造价中介机构必须是项目主管部门内审机构或县审计局公开招标的协审单位库成员。完善了抽查机制,对协审中介机构审核结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以检验审计效果,防范审计风险。为有效落实制度,确定了实施审计备案制度的责任股室,制定了备案登记表,启用了审计备案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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