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审计局“五举措”防控政府投资审计风险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巢湖市审计局作者:陈旭东、张丽点击:50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警示教育,强化风险意识,强化风控管理,以制度建设和机制构建为基础,加大执行力度,优化资源,服务改革,实现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的常态化、长效化;促进节约公共财政资金,规范建设项目管理程序,预防腐败,巢湖市审计局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五项措施防控政府投资审计风险,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建立全过程“留痕”管理制度。2017年4月至5月,该局党组两次召开专题会议,防控政府投资审计风险。把审计现场作为防控重点,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廉政跟踪检查,严格实行重点环节审计过程留痕管理。探索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中问题、线索监管措施,确保任何一个环节都难以把问题抹掉,实现事事靠程序、留痕迹、可检查,最大限度防范廉政风险。
二是明确主审责任。明确审计主审必须由审计机关工作人员担任,并就协审单位代行公权力的边界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主审人员有教育和管理协审人员的权利和责任,实行主审审计质量和廉政风险防控负责制。赋予主审退审权、停审权、调整协审单位和协审人员的权利。
三是政府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实行“四级”质量控制和“三分离”制度。投资规模5000万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重点关注,并实行业主单位初审、审计局主审、一审协审单位、复审单位四级质量控制。政府投资5000万元项目“摇号”确定的一审协审机构出具初审价款结算报告和复核报告(驻巢机构应当由其总部单独出具);在一审协审单位完成协审任务后“摇号”确定复审机构,出具复审协审报告。
建立跟踪审计、价款结算审计、复核复审“三分离”制度。跟踪审计项目的协审单位,不得从事该项目价款结算审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在协审库中选取协审单位作为复审机构,进行复核审计。
四是建立“约谈”制度,明确建设单位造价控制的主体责任,帮助和促进建设单位及时堵住内部控制方面的漏洞。通过沟通桥梁的建立,与建设单位(业主单位)面对面交流探讨,近期陆续约谈了部分政府投资规模大、项目多的居巢经开区、市重点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等市直单位和槐林镇、柘皋镇、烔炀镇、散兵镇、天河等乡镇办事处,进一步明确和夯实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从源头上防范工程管理上漏洞。
五是建立廉洁从审责任制度,守住廉政的底线。要求审计人员牢固树立“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意识,增强自律,也要加强他律,既要了解纪律的正面清单,也要了解纪律的负面清单,守住廉政的底线。审计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2017年3月25日,巢湖市审计局与14家协审机构签订《廉洁从审责任书》,明确协审单位的16项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方式。2017年5月26日召开政府投资审计风险防范专题培训,党组书记、局长郑爱民同志强调,审计人员要守信廉政底线,协审人员行使公权力,为他人谋利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也涉嫌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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