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谯城:“四举措”规范工程造价结算审计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亳州市谯城区审计局作者:田桂林 点击:445近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审计局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操作办法,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明确了工程结算审计的程序。将工程结算审计分审计准备阶段、协审单位审计阶段、审计终结阶段。其中对协审单位审计阶段程序做出新规定,要求协审单位清晰反映项目送审资料与项目现场踏勘后的差异,便于加强对协审单位工作的监管。
二是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该办法对审计局工作人员和协审单位协审人员在各阶段各环节需完成的工作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如在审计准备阶段,明确了局投资审计中心在送审项目资料接收时需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做好相关表格和台帐的登记等工作,便于相关人员对照规程的要求做好各自工作,避免因职责不明而导致工作推诿,影响工作效率。
三是明确了各环节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为确保限时审结,操作办法对完成每个环节工作的时间要求上都予以了明确,如协审单位审计阶段需30个工作日内完成,局内部三级复核工作需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过时间的分解,落实责任,提高效率。
四是明确了协审单位实施工程结算各环节审计应予把握的重点和相应要求。以文件形式对工程结算审计各环节的重点予以了明确。如操作办法对招投标与合同审计、工程变更联系单审计、工程量审计、价格审计都明确了审计的重点和审计要求,这不仅有利于协审单位在受托进行工程结算时更全面、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对于加强协审单位审计质量的监管与复核工作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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