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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发文通报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安徽安庆市审计局作者:徐国富 点击:414

安庆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工作,8月16日,根据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宜政秘〔2017〕191号文,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了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

通报指出了审计调查发现的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扶贫项目实施和管理、扶贫工作体制和机制三大方面的主要问题,并对强化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明确审计整改的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实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明确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对照市审计局下发的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该纠正的坚决纠正,保证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得到全面、有效整改。

二是加强扶贫领域问题的延伸监督和整改。对审计未抽查到的单位及乡(镇)、村,由各县(市)、区政府和扶贫办等职能部门,强化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加大对同类问题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对其他未发现的扶贫相关问题,全力组织自查,积极整改,实现全覆盖,不留问题死角。

三是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如实上报跟踪核实整改情况,省审计厅将对审计整改情况和跟踪核实情况进行抽查,或会同省扶贫办等省级主管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在市级审核、省级抽查或联合督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

据了解,相关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已在审计期间即行整改;部分问题整改需要一个时间过程的,也正在紧锣密鼓整改当中。同时,针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上的漏洞,补缺补差,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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