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设立审计项目“业务指导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南通市审计局作者:孟亮点击:333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审计局召集局审计项目“业务指导员”,就近日实施的该市 8个县管开发园区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项目的业务指导工作进行布置。此次审计按照“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统一审计业务培训、统一印发审计通知书、统一审计实施时间段、统一审计处理原则、统一审计质量检查、统一出具审计文书”的“七统一”方式,组织各县(市)、区审计局开展异地交叉审计。
为加强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和业务指导,该局创新设立了“业务指导员”制度,安排8名业务指导员对接8个审计组,并协助审计组长加强审计质量管理。业务指导员由市局相关业务处室拥有丰富审计经验的处长或副处长担任,定期赴审计现场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助解决审计实施中的疑难问题,针对审计工作方案中的重点审计内容和事项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审计组每周向业务指导员报送一次工作动态,每两周开展一次例会交流,明晰审计思路、创新审计手段、提高审计效率。“业务指导员”制度将在今后该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中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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