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出台内管干部经责审计办法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浙江省审计厅作者:叶光裕点击:309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出台《区级机关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组织协调、审计内容等方面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以规范。
《办法》明确了组织协调机构,提出了审计全覆盖要求,对审计重点内容进行了说明。
《办法》还明确了审计整改与结果运用责任主体;要求各部门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内管干部工作业绩和实施奖惩、任免或者聘用的重要依据。
《办法》还要求实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备案制度。经批准后的年度审计计划在年初报送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因故调整年度项目计划的应随时报备。年终报送当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审计结果。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