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审计局制定《泰安市审计局综合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泰安市审计局作者:杨宁点击:280为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简便高效的综合考核管理体系,全面客观地评价审计人员的工作实绩,牢固树立工作业绩导向,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审计局制定出台了《泰安市审计局综合考核管理办法》。
该办法倡树“讲正气、使正劲、干正事、守正义”的工作理念,按照“全面覆盖、考评到人,分解指标、量化评分,实时登记、年终评价”的考核原则和“工作量为基础、工作质量为标准、提高素质为目标”的指标设计原则,构建科学有效的综合考核管理框架。该办法考核对象为市局及所属二级单位的科室及科级(含)以下人员,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通过考核,充分调动广大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局机关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助力实现“规范、提升、创新”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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