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采纳审计建议出台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青岛市审计局作者:周浩点击:312近日,山东省青岛市财政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了《青岛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
今年以来,青岛市审计局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把政府债务管理作为重点关注内容,针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缺少具体规定、测算不够细化的问题,提出研究制定制度办法、规范和细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测算的审计建议。对此,该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青岛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全市新增限额分配管理遵循立足财力水平、防范债务风险、保障重点需求、注重资金效益、公开规范透明、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办法》综合考虑全市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建设投资需求、财力状况和债务风险等因素,分别对市本级和各区市新增限额的确定方法做出了规定。其中,对区市新增限额,明确了具体的分配测算过程,设定了相关指标和计算公式。
《办法》还把审计监督结果作为限额分配的重要参考,规定在管理绩效调整过程中,审计等部门认定存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区市,对其新增限额设置一定系数予以适当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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