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出台《在审计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无锡市审计局作者:车媛媛点击:386日前,江苏省无锡市审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要求,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印发了《在审计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近年来,该局一直积极探索在审计中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2017年,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并做到见人见事,2年来共对9个项目的12个问题给予容错免责处理,为在审计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提供了实践基础。
《办法》扩大容错纠错适用范围,细化适用容错处理的情形,明确容错处理的方式,严格容错处理的程序。一是将容错纠错适用范围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扩大到全部审计项目;二是细化被审计单位在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改革创新、推动重点工作、服务企业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从严管理干部等过程中的八种容错情形;三是明确对容错的问题,在审计报告附件中单独反映,注明容错的情形和理由,并认真落实整改;四是严格容错处理程序,按照申请或建议、分级审核、集体审定的程序办理,审定结果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备案,重大事项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按市委市政府决定执行。
《办法》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坚持看问题性质、看工作依据、看主观动机、看决策过程、看履职取向、看纠错态度,鼓励广大干部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充分发挥容错纠错机制的“减负降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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