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旧村改造办出台多项制度完善内部管理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浙江省审计厅作者:施飞亚点击:297近期,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积极落实审计整改,陆续出台多项内部控制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该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和决策程序、领导分工,合理调整了内部审计工作小组成员。
去年下半年,该区审计局对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主要领导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审计中发现该单位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此,该局向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提出了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等审计建议。
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陆续出台了《关于调整区旧村办领导分工的通知》《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并完善了班子分工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同时,出台了《海曙区旧村管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办法》《海曙区旧村改造建设及其它资金拨付暂行规定》《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加强内部业务管理,弥补了该单位在出租房屋、地块时租赁合同要素不齐、内容随意增减改变,临时过渡房维修、租客及租金管理,拆迁安置改造建设、资金拨付,及相关的后续动态跟进落实等制度上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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