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三部门联合发文加强 “残疾人之家”运行补贴管理
发布时间:2021-08-05来源: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作者:朱瑜亮点击:366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出台《常州市“残疾人之家”建设运行补贴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推动对残疾人配套资金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近年来,常州市审计局在对该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有关审计中,发现部分残疾人专项资金存在拨付流程和拨付方式不合规、救助文件规定不够明晰等问题。对此,审计提出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法、规范资金拨付流程等审计建议。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经研究论证出台上述《规定》。该《规定》明确农村“残疾人之家”补贴资金的申报条件和补贴标准,要求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基础上,对申报补贴应当提供佐证材料并逐项列明。此外,还分别就大棚建设和菌菇包两个项目明确补贴标准,并要求不得与现行农业项目补贴重复享受。《规定》完善了资金拨付流程机制,要求审核通过的项目应当予以不少于一周的公示时间,除新建、改建、扩建的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等情况予以一次性预拨补贴外,其余经费每年评估验收合格后予以补贴。同时,要求强化审核和监督管理,明确各辖(市)区残疾人联合会要实地查看并核实,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补贴资金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违规使用资金情况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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