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市出台《高邮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流程管理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30来源: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作者:周丹点击:382近日,中共高邮市委审计委员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省委、江苏省扬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出台了《高邮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流程管理实施意见》,形成了“任前告知、任期审计、离任交接”全流程的闭环管理体系,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意见》提出,一是树立依法履职意识,根据《高邮市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书》,对新任领导干部书面告知其应负的经济责任,从任职初始就打好“预防针”,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担当;二是增强审计监督实效,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行计划制定、审计实施和结果运用,同时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创新实施分类管理,根据《高邮市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库》形成点面结合的立体监督模式;三是明晰离任接任责任,根据《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通知书》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明确离任交接主要事项和工作流程,让离任干部“交的清楚”,新任干部“接的明白”,形成经济责任审计的“闭环监督”。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