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审计建议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出台意见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运营
发布时间:2021-09-01来源:江苏省淮安市审计局作者:李亮 马娟 赵誉雯点击:452近期,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采纳审计建议,积极落实审计整改,结合淮安市洪泽区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运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运营行为。
2020年上半年,淮安市洪泽区审计局在对淮安市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国有企业分别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时发现,两家区属国有企业在对外融资、资金存放、工程项目监管、资产交易等方面存在漏洞。对此,审计组将审计发现问题情况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区委、区政府,并提出制订相关监管制度,规范企业运营行为,防控企业运营风险,推动企业实体化、市场化运行的审计建议。
《意见》共六章,从融资业务监管、资金存放监管、工程项目监管、资产处置监管、企业实体运行等六个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经营行为。
《意见》强调,区属国有企业要合理确定融资规模、严控第三方代理业务、定期做好风险警示提醒;严格银行账户管理、明确资金存放原则、建立资金调度回避机制;严格招标审批流程、规范选定代理公司、规范签证变更程序;严格审核备案程序,规范企业资产转让和规范企业产权转让等。
《意见》要求,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建立年度述职工作报告制度,每年末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人大财经委、区国资办出具年度述职工作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意见,以及监事会建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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