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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出台规划编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22来源:浙江省审计厅作者:郑晨点击:368

去年下半年,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审计局在该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存在规划编制专项资金管理随意,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该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等。该县发改局对此高度重视,于近期联合县财政局出台了《嵊泗县规划编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规划编制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资金监管、绩效评价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责任主体。办法提出,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项目,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原则上滚动周期为两年、专项规划一般为一年。办法要求,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应采取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规划专项资金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绩效目标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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