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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审计建议:江苏省宿迁市财政局出台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1-10-09来源:江苏省宿迁市审计局作者:高利点击:487

日前,江苏省宿迁市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提升单位预算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

今年上半年,宿迁市审计局在开展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将财政部门绩效工作作为审计重点予以关注。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部分项目未申报绩效目标、未开展绩效自评价等问题,该局提出了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反馈纠偏机制的审计建议。

宿迁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坚持边审边改,在多次征集各单位意见建议后,及时研究出台了《办法》。《办法》明确,市、(县)区财政局和市级预算部门为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主体,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成果运用相关工作。《办法》指出,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是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要将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到反馈与整改、报告与通报、向社会公开、与预算挂钩、与考核问责挂钩等方面,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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