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出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04来源:江苏省宿迁市审计局作者:胡晓广点击:464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公印发《宿豫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推动相关部门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成果互享,提升监督效能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
《制度》明确,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在区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牵头,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 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金融办)、区人社局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
《制度》指出,联席会议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文件,督促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
《制度》要求,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制度》从组织结构、主要职责、成员单位共同职责、工作机制、工作要求等12个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既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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