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审计促进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21-11-10来源:浙江省审计厅作者:王博奕点击:456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委出台《关于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具有山区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2019年,丽水市启动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对照全市试点工作方案,丽水市莲都区审计局于2020年8月对该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发现,该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中存在交易平台建设相对滞后、各部门机制建立缓慢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实施细则、政府采购生态产品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提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市场化程度,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地见效。丽水市莲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研究出台上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动生态产品总值进规划、进决策、进项目、进交易、进监测、进考核;推动核算成果在国土空间管控、重大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领域广泛应用。
《实施意见》要求,巩固和强化“生态强村公司”作为生态产品供给主体、交易主体的功能定位,完善公司经营制度、收益分配机制,打造生态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实施主体;深化“两山银行”运营机制,强化对分散、零碎的生态资源进行集中收储、管理,健全价值评估和交易机制,打造示范性的生态资源资产开发经营服务平台和交易平台。
《实施意见》强调,要通过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积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责任指标交易;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总体方案,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与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的兑换机制,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用能权交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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