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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完善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2-10来源:浙江省审计厅作者:朱朝晖 纪沁点击:749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政府对该市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政策进行了完善,修订了《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

2021年上半年,丽水市审计局在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安置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市存在公务员违规以农民身份享受征收安置待遇、被拆迁户集中大规模突击离婚分户多得利、非当地户籍人口挂靠分户等问题,并撰写了《户籍制度改革后公务员“争当农民”现象须引起关注》《审计发现被拆迁户集中大规模突击离婚分户多得利现象需引起重视》等多篇专报信息,提出明确立户安置范围、增设征迁离异补偿条款等完善征收补偿机制的建议。相关情况通过政务信息上报后获得了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根据省领导的批示,丽水市审计局又向市政府报送了审计专报,就如何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提出了建议。

丽水市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所提的建议,责令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及时完善土地房屋补偿管理措施,并最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了《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农村村民”等概念进行了修改,缩小了城镇居民计入安置人口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了立户安置资格,根据现在已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和“非农”概念的情况,要求由村里来确定申请者是否为本村村民并要进行公示;将原“按户确定公寓安置面积”调整为“按人均方式确定公寓安置面积”,并增设了公告前离异补偿安置条款,以防范非正常离婚套取安置利益的行为;取消了公职人员的公寓或迁建安置资格,并明确已婚或离异的城镇居民子女不再计入安置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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