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围绕“五坚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黑龙江省审计厅作者:佚名点击:4552018年是全面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开局之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审计局认真组织,科学谋划,围绕“五坚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一、坚持紧贴审计主线。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围绕审计内容,确定审计重点,抓住审计风险、审计质量、廉政建设三条主线,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推动我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二、坚持突出审计重点。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单位)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犯罪线索。做到“五个必审”,即任期内决策部属的重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相关的事项必审;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必审;重要或特色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必审;环保资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情况必审;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重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必审。
三、坚持创新审计方式。牢固树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一盘棋”思想,在审计计划方面,把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在项目和内容等方面的内在联系,把市审计项目与县级审计项目有机结合,做好统筹规划和有效衔接。在组织实施方面,围绕实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其他审计项目的目标需求,整合审计力量,科学组织实施,积极探索一次进点、协同审计、分别报告等组织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四、坚持客观公正评价。全面分析审计查证的各种问题,既反映领导干部的相关业绩,也反映审计查证认定的问题,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评价,准确界定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做到“以职定权、以权定责、以责定审、以审定评”。
五、坚持严守审计纪律。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规范审计行为。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通知书时,将审计纪律作为附件,并载明举报电话;审计组进点时要进行公示;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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