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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审计局围绕“三个明确”做好审计干部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 扬州市审计局作者:佚名点击:400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以《干部教育条例》为依据,不断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程,形成了具有审计机关特色的教育培训机制。

一是明确培训原则。根据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努力建设一支知识、能力、作风与科学发展相符合、与时代要求相适应、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复合型审计干部队伍的总体目标,明确了培训工作“五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坚持教育培训为审计工作服务的方针、坚持在审计实践中培养人才的思路、坚持全员培训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总结提高与改革创新并重的举措、坚持多层次、多渠道教育培训的格局。这五项基本原则为局干部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二是规范培训制度。根据署、省、市教育培训的要求,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制度》、《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和办法,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完善,并制定局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目前,该局拥有高级职称6人,占在职公务员的11.5%,审计师、会计师、工程师等中级职称35人,占67.3%。所有职称人员占局总人数的78.8%。此外,在职52人中,具有会计、审计、工程等专业背景的人员有40人,占总人数的76.9%。全局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占全局人员的比例,也从2005年底的46%上升至目前的100%,现有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得到了明显改善。

三是落实培训措施。首先,实施了强制教育培训制度。审计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其次,建立了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奖励机制。建立审计人员教育培训档案,全面记录干部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出勤情况、培训内容和考试考核结果,及时掌握干部学习状况和培训需求,为有计划地开展培训服务。坚持培训和使用相结合,把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第三,建立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年初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不断加大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近年来,先后委托上海会计学院、厦门会计学院、浙江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举办了审计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班,共计200多人次参加培训。委托井冈山干部教育学院、延安干部培训学院等举办了审计干部党性锻炼专题培训班,共计100多人次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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