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审计局多措并举助推经济责任审计跨入新时代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德州市审计局作者:张立波点击:421近年来,山东省德州市审计局围绕“常态化、全覆盖、质效高”的工作目标,狠抓工作布局和项目质量,创新建立起“任前告知、任中轮审、离任监督、交接盘点”的审计监督模式,在服务干部监督管理、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效发挥了职能作用。
强化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一是建立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德州市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政府首长任组长,政府常务副市(县)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组织、纪检、人社、财政、审计、国资和编办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审计机关专职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合署办公,建立起职责明确、整体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做到了定期召开议事会议、定期通报审计情况、共同研究审计计划、适时征求审计意见、协同开展问题查处、督促审计整改问责。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出台15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形成《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汇编》,建立起科学规范、链条完整的制度体系。其中,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德州市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出台了计划管理、分类管理、审计告知、离任交接、离任前监督、结果运用、整改问责、村官审计和内管干部审计等10项制度,搭建起“任前告知、任中轮审、离任监督、交接盘点”的审计监督新模式。2014年,联合编办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使德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迈入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轨道。
科学计划规划,前移审计关口。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科学严密性和约束力,德州市审计局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规范计划编制流程,增强审计机关在计划安排环节的“话语权”,从根本上杜绝了脱离实际“批量委托”问题的发生;同时协调组织部门建立了审计对象动态数据库,对市管干部实行了ABC分类管理,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部门负责人的任中审计频次;制定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暂行办法》,对资金量小、经济责任少和经济活动简单的部门领导,实行相对低频度的审计监督,或者以离任交接程序代替离任审计。据统计,市本级年均审计项目数量由2012年的52个降到每年20个左右,项目安排年度间均衡,直接扭转了审计机关疲于应付的被动局面;任中审计的比例由2012年23%提升到2016年的70%,监督关口得到前移,有效发挥预警纠偏作用,大大降低因批量带来的审计风险。
拉伸监督链条,确保全面覆盖。一是审计对象全覆盖。适应新常态要求,对政府权力审批权限大、资金活动多及群众身边的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及重点岗位,实现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的全面覆盖。根据计划,近年来德州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62个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实现了对市直关键岗位的3年轮审,对11个医疗教育机构和23个公检法系统单位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了3个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同步审计,审计监督覆盖面不断扩大。通过直接审计、授权审计、交叉审计等形式,对全市97乡镇及省级开发园区主要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覆盖率达67%,促进基层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推动全市出台《德州市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探索建立“组织牵头、审计指导、农业实施、部门联动、全面覆盖”的德州特色村审模式,至去年年底实现两年轮审一遍。出台《德州市部门、单位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德州市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督促重点部门加大内审机构建设,对德州市内管干部监督实现有效覆盖。二是干部履职过程监督全覆盖。自2013年起德州市探索实行了《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告知制度》和《领导干部离任前监督管理制度》,延展拉长监督链条,使审计监督覆盖领导干部履职全过程。近两年市本级累计向200多家单位新任领导干部送达任前告知书,联合组织纪检部门对27位离任领导实施离任前大额支出监督管理,有效节约审计资源,扩大监督效果。
固化审计资源,实现常态管理。一是稳定队伍、充实力量。今年2月份,德州市审计局组织召开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以“翻篇归零”的力魄,提出“双建双融、双保双争”的三年工作规划,即2018-2020年,德州市审计机关以“建幸福机关、建审计强市”(双建)为目标,以建设“业务融合、市县融合”(双融)的专业团队为抓手,以“保持全国优秀审计项目、保持全国文明单位”(双保)为载体,争创“全国优秀审计集体、全国一流团队”(双争)。会上明确了德州市审计局将借用军改思想,组建业务团队,实现“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7月份,德州市吸收市县审计机关103名熟悉政策法规、财政金融、工程投资、自然资源、民生保障和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团队,为今后统一培训、突破项目、合理调配审计力量、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常态化奠定了基础。二是归纳总结、印发模板。探索编制县乡党政等6个行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和操作指南,2018年初以德州市审计局的名义正式印发《部门单位市管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涵盖审计内容方法、发现常见问题、绩效审计思路、定责实务指南、报告撰写模板等5个方面,引导全市规范经责审计流程。三是强化结果、严肃问责。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年度通报制度,2018年上半年汇总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项目发现的10大类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得到充分肯定,并以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向县市区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德州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2015年联合出台了《德州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督查办法》,明确问题整改责任,增强整改工作实效性和严肃性,出台《德州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涵盖8个方面52种问责情形,明确问责对象、责任界定和问责程序,近3年共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案件线索100余条,上报各类专题报告20余篇,推动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章立制45项,充分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中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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