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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重实干评实绩 让大数据审计人才“冒出来”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作者:丁璐 陈建刚 点击:285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出台《“大数据审计师”评选办法(试行)》,激励审计干部践行科技强审理念,增强大数据思维和应用能力,创新审计技术方法,以“评”促“用”,让大数据审计人才“冒出来”。首届“大数据审计师”评选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

一是参评条件“双过硬”。办法明确,参评“大数据审计师”的审计干部首先必须政治素质过硬,要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干净担当;还要大数据审计实绩过硬,在大数据审计技术方法创新、平台系统建设、思路总结推广等方面确有实绩,是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大数据审计和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力量。

二是评选标准“双对标”。“大数据审计师”的评选标准,主要对标湖北省审计工作量化考核和局绩效考核两大评分细则,分为大数据审计应用成果、信息化建设、计算机专业技能培训、参与上级审计机关大数据审计相关工作等4大类10项16条计分项,每一项都与日常审计工作紧密相联,与大数据审计实效挂钩。

三是评选流程“双公开”。“大数据审计师”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按照择优推荐、自评计分、专班评审、党组会审定的方式进行,成立评选专班,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确保初评、复核、审定等各个环节的公开、公平、公正;评选标准和结果公开、公示,所有评选标准全部量化、逐项逐条计分、详实佐证、得分公开,按分值排名确定市级8名、区级5名人员入选名单。

四是入选人员“双优先”。对荣获“大数据审计师”称号的审计干部,在全市审计系统进行通报表彰,优先推荐在事迹宣讲会和分享交流会上展示风采、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人岗相适情况下优先考虑,在“狮子型”审计干部选拔中重点考虑,让真心想干事者有机会、真正能干事者有舞台、真的干成事者有位置,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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