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秭归:一条审计建议 催生乡镇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审计局作者:袁琼 郭志点击:270近日,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国有资产管理局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乡镇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管理。
今年,该县审计局组织人员对全县乡镇企业进行审计,发现部分乡镇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在经营和管理上存在政企不分开、产权不明晰、出租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以及乡镇国有企业资产资源存在流失现象。为确保乡镇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该局向县政府提出了规范乡镇国有企业权责,依法加强监管和放活企业经营权的审计建议。
审计建议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国资局根据县领导批示精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出台了《乡镇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乡镇政府、财政部门、企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规范了企业融资、投资、对外担保和资金出借、产权交易、资产出租出借、采购管理等六个方面经营行为,强化了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财务预决算管理、绩效目标管理三大管理行为。办法的出台将有效促进乡镇国有企业转型升级、高效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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