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五结合”开展专项资金审计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河南省许昌市审计局作者:杨国灿点击:30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建安区审计局围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效益性,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中注重“四个结合”,遂年加大专项资金的审计覆盖面,加强对专项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监督。
一是专项资金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将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作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审计上级拨入、本级政府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基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用款单位使用,核查有无不按政策规定分配、超范围拨付、滞留未拨、挤占挪用、截留转移或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等问题。
二是专项资金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在专项资金审计时,以资金流向为线索,由专项资金管理权和分配权单位延伸到最终用款单位,重点审核用款单位是否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资金,核对专款支出确认的准确性,入帐的及时性,审查有无以拨列支、以领代支,有无资金中途“渗漏”, 有无弄虚作假,多列支出套取资金、转移资金的情况。
三是专项资金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的同时,深度延伸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重点关注资金投入取得成效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要求,项目建设是否规范,项目建成后发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如何,通过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审计调查,揭示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将专项资金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针对财政专项资金具有项目多、金额大、涉及面广的特点,充分利用审计调查宏观性强、作用范围大、工作方式灵活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审计调查,这样有利于扩大审计覆盖面,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既可查出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又能考核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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