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审计建议 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出台县属国有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21来源: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审计局作者:杨红伟点击:702近日,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采纳审计建议,出台《西峡县县属国有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理顺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关系,推进市场化、规范化经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21年,西峡县审计局对该县县属国有投融资企业资产质量和运营风险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三重一大、风险控制、重要投资决策等方面内控制度建设滞后;部分企业法人、高管由政府部门公职人员兼任,企业缺乏独立经营权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尽快建立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该县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研究出台《西峡县县属国有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国有企业设立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办理,新设立的国有企业要多元化股权结构,原则上要有两个及以上股东;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市场化聘任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董事会要把好薪酬分配决策关,监事会履行收入分配监督责任。
办法要求,国有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县级人民政府预算,报县人代会批准后执行;国有企业应当加强资产和重大事项管理,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核,报县政府批准,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
办法强调,要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每个企业至少设立一个风险控制岗位,负责对重大决策和重大经营行为进行法务、财务把关,对内控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进行内审把关;县纪委监委设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县审计局和县委巡察办每五年一轮做到审计、巡察全覆盖,在企业负责人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起草人:杨红伟 审核人:郭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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