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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审计:促进349.5万元不规范使用资金上缴财政专户

发布时间:2022-05-25来源: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审计局作者:点击:683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审计局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了解到该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石漠办)落实审计整改,已将收回不规范使用资金和项目结余资金合计349.5万元汇入财政专户。

2021年,通山县审计局开展环境整治情况审计调查,发现县石漠办擅自将石漠化治理专项资金230.12万元出借给其他项目承建人,还查出石漠办账户上结存119.38万元。审计及时提出了收回违规出借资金,厘清结余资金存量,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绩效的建议。

县石漠办采纳审计建议后,迅速落实审计整改,委派专人尽快收回出借资金,与账户结余资金一并上缴县财政专户,并出台了该县《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着力加强该项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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