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出台《村级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规范权力运行
发布时间:2022-07-27来源: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审计局作者:胡润琦点击:605近期,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审计局在开展一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针对审计发现的村(社区)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违规招标、肢解发包、未批先建、骗取中标等问题,撰写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建议进一步完善村级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促进村(社区)干部权力规范运行。
县委、县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沙洋县村级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以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为目标,打牢乡村振兴的“地基工程”。
一是明确了村级工程建设监管责任。指出村级组织是村级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主体,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责任、镇党委政府的主管责任以及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要求各镇党委政府督促“三资”管理中心及镇纪委强化对村级工程建设的“事前”预警、“事中”监督检查、“事后”管控,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明确了村级工程建设实施要求。明确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定义和范围,细化了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编制、预算审核、招标采购的具体规定,要求各镇“三资”管理中心建立“土专家”审核制度,有效加强对工程项目预算、审核、招标、采购过程的把关。
三是明确了违规建设的追责问责情形。要求村级组织在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中应当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镇纪委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其责任。各镇“三资”管理中心应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屡次违规且拒不整改的第三方社会代理机构,纳入“黑名单”管理,并报县政府采购办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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