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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六安市审计局作者:蔡锦虹 点击:514

近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六政办[2017]41号,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六安市审计监督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进一步发挥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迈出了新步伐。

着眼于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意见》围绕推进制度化整改,着力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制、加强整改督促检查、严肃整改问责、推进审计成果运用和审计公开等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审计从发现问题、揭示问题到解决问题、预防问题的全过程控制链条,从制度层面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建立七项机制保整改实效。《意见》核心内容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的七项机制。一是在强调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制方面,强调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监督下属单位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明确了主管部门要注重加强面上研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责任。二是在健全审计整改报告机制方面,强调被审计单位要将落实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在规定期限内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审计机关要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和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事项,依法向同级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三是在完善整改联动机制方面,提出了要推进发现机制、整改机制、问责机制有机结合,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机构等重要部门的协作机制,确保部门职能的进一步聚焦;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查,推进常态化的联合督查机制的建立。四是在加强审计整改督查机制方面,提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明确审计整改不力的单位纳入政府督查督办范围。五是在严肃审计整改问责方面,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责任追究作了明确,对相关问责结果的反馈提出了具体要求。六是在加大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力度方面,提出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评价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范畴,作为加强预算和财政经费管理的重要依据。七是在推进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方面,提出了依法推进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以公开促整改。被审计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结果。

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创新。《意见》定位明确、职责对应、机制完整、要求具体,政策性、指导性、操作性、权威性强,为积极整合监督资源、推动积弊顽症和屡审屡犯问题的解决,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了工作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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