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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共青团十堰市委采纳审计建议出台意见规范团费管理使用

发布时间:2020-10-23来源: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作者:陶丹丹点击:445

近日,湖北省共青团十堰市委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方位明晰了团费收缴管理规定,有效促进了全市团费收缴及时、使用合规、安全运行。

今年上半年,十堰市审计局在对共青团十堰市委员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发现了团费收缴不及时、未建立财务账套核算、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及时提出了出台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的意见建议。共青团十堰市委员会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组织调研组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有针对性制定了《意见》。

《意见》对团费收费基数、标准、方式、时间要求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7项使用范围和11个具体使用项目,还从基层团费留存比例、账户管理、会计核算、干部培训、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要求。同时探索创建了“团费云缴费”方式,拓宽了收缴覆盖面,提高了收缴效率。

《意见》要求,各级团委书记为团费收缴、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团的组织部门是管理团费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管理。《意见》提出,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团费管理工作,要将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作为年度考评工作内容。要建立健全团费预决算、定期检查对账、审批使用、公开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管理,发挥团费使用的最大效能,为团员队伍建设和团的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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