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审计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20-11-27来源:浙江省审计厅作者:刘芯妤点击:439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岱山县财政局积极落实审计整改,联合制定《岱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岱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及补齐发展短板、优化供给结构、增强发展后劲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岱山县审计局在2019年度财政同级审中发现,该县尚未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制度,存在部分项目安排不科学、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到位、绩效目标不明确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完善工作机制,尽快建立项目储备库管理制度。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研究制定了上述《制度》。
《制度》明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库的项目须符合岱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发展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计划。
《制度》明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库项目根据实施条件成熟度不同分别纳入争取实施项目库(甲类)和预备探讨项目库(乙类)。对项目储备库内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已不符合政府投资要求的项目,或因建设条件长期无法落实难以实施的项目,由县发改局负责及时将其从项目储备库中转出。
《制度》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入库须严格实行评估准入制度,具体包含初审、会审、终审三项准入程序,会审阶段,由县发改局牵头召集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行业主管单位对项目进行联合会审,明确是否列入项目库,并区分甲类、乙类。
《制度》强调,项目经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串项、挪用,经费使用需接受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项目前期费用使用中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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