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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建立督查与审计联动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1-04-23来源:山东省烟台市审计局作者:陈志林 朱荣华点击:424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督查协调联动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办法》,建立督审联动、会议协调、问题共享、整改协调等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统筹力量、凝聚合力,强化督查与审计的联动协作。

一是建立督审联动机制。被督查单位正在接受审计监督的,督查牵头单位应及时向市审计局提供督查发现的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相关问题线索,由市审计局转审计组核实。市审计局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可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反映,要求协助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建立会议协调机制。加强督查工作与审计的联动,适时召开由督查事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参加的协调会议,通报督查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下一阶段督查重点,对重要工作和阶段性热点难点问题的督查作出安排,及时研究解决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责任部门多、解决难度大的问题事项。

三是建立问题共享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实现问题线索横向共享、纵向归集和联动检查。各督查单位及时将督查检查、调查研究、监督执纪、审计监督中发现的工作落实方面问题,推送各相关单位,纳入督查工作范围。重大事项督查结束后1个月内,牵头单位要将督查情况报告、发现问题清单等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四是建立整改协调机制。按照“谁督查、谁反馈、谁跟踪整改”的原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到位。被审计单位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调相关方面帮助解决。对涉及跨部门、跨地区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纳入重点督查事项推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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