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审计建议: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强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21-07-20来源:江苏省淮安市审计局作者:李赟昆 孙许昌 朱建伟点击:389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有关部门根据该区政府投资审计中提出的建议,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后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近期,淮安市淮阴区审计局在开展的政府投资审计中发现,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存在标后所签的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一致,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与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备案时不一致,擅自变更设计、工程量、工程造价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与有关主管部门未能在项目招标完成后持续深入跟进监督有关。据此,淮阴区审计局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进一步明晰政府投资项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投资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的建议。
淮阴区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建议,由该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招投标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标后监管职责,纪委监委对相关部门履行标后监管职责情况实施再监督。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日常监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标后管理的“双随机”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围绕工程施工、货物采购和购买服务三方面,重点监管合同签订和合同条款履行,项目变更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转包、分包,是否存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提前支付、超额支付,未按要求收取、退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情况。《办法》的出台,健全了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标后监管联动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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