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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审计建议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后管理

发布时间:2021-07-26来源:江苏省南通市审计局作者:张风云点击:391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采纳审计建议,与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出台《海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标后管理责任主体、管理内容以及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意见。

近年来,海门区审计局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建设单位存在未按期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监理员出勤率未达标等问题,提出“区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中标后续事项的监督、严禁转包借资质行为发生,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等建议。

该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研究出台上述《办法》,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同志、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标后管理班子,对中标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办法》还明确了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签订,禁止中标单位转包和分包、禁止设计与监理等单位转让业务,监理日志检查,施工、监理工程师等出岗率等。

《办法》规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无故脱岗三次以上、要求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在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资格3至6个月;违法分包、借挂资质、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除将拒绝其在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资格6至12个月外,由区农业农村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该区农业农村局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强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标后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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