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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通山:修订审计整改操作细则打通审计整改“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1-08-10来源: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审计局作者:邓坤水 陈文忠点击:417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审计局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县审计整改工作部署,与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修订完善了《通山县审计整改督查细则》,共5章23条,从有关单位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进行规范,为该县审计整改工作提供操作依据。

一是“一事一号”建立整改挂号台账。针对所有审计查出的整改问题逐一梳理、分类,归结到“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落实问题”两大类台账,再按照“一事一号”方式进行“挂号入账”,实行动态管理,明确各个问题整改相关责任人、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及时销号和更新内容,推动立查立改或边审边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三函三责”完善整改联动体系。向被审计单位或监管部门发出“提醒函”“告知函”“督办函”等三张函文,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的责任人、牵头人、督促人的“三人负责制”,明确被审计单位及其监管部门为整改责任人、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县政府督查室为审计整改“牵头人”、出具审计报告业务股室和审计组为整改“督促人”的义务与责任。截至目前已发函35份,相互间横向协同、纵向联动,高效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六张清单”推行整改销号管理。设立问题清单、目标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整改清单等“六张清单”,实行动态销号与管理,形成审计“前半篇”与“后半篇”文章紧密对接,审计监督与整改督查一盘棋推进。一些苗头性问题,由审计机关及时提醒提示被审单位立纠立改;对限期内或一次性无法完成整改的事项,列出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由各方跟踪督导;对极少数不重视、不研究、不落实单位,及时建议进行通报批评;对拒绝整改、敷衍整改行为限期整改,并建议追责问责,以强化审计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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